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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786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補習班申請立案每年花錢替自己找麻煩

我是一間奉公守法合格立案的補習班負責人,每天路過鄰近沒立案的的補習班都只能乾瞪眼,(一年又一年還是沒立案照樣經營),一間小學附近有5間性質完全相同的補習班,其他類似不計你說競爭激不激烈!

沒立案的的補習班不用花立案申請費用這就省下一大筆資金,(當初就是笨誤信人言),也不用像我每年要多付安檢費用、學生平安保險費、消防申報及設備更新維護、員工勞健保、會計師費用、綜合所得稅等等,更糟糕的是不立案沒事一立案鎖事反而一大堆,政府機關三不五時來個抽檢,每天被補習班的小孩和班務運作疲勞轟炸外,還要抽出時間應付這些宣稱依法辦事的公務員,為什麼奉公守法合格立案的人,下場是如此無奈,每年多花錢去替自己找麻煩!


沒立案做好之後惹人眼紅(被人一再檢舉)

我家鄰近國小側門口又是店面,因佔有地利之變,再加上我之前都有在接家教,本來今年想申請開一間安親才藝補習班,但是看了這幾年的新生兒出生人數和就學人口變化數,實在另我舉棋不定,再加上(研究所同學)在今年七月時還很高興告訴我他的暑假安親家教班,大環境不佳下還可逆流而上,總人數突破30人次,但好景不常在九月開學初而已他卻告訴我有十幾個學生決定不來上課了,其原因是市場大餅被分割,一個暑假附近多開了3家安親班,且都有品牌知名度,還有我朋友沒立案,可能做的好之後惹人眼紅(被人一再檢舉),真是很慘。

我擔心前車之鑑所以有去問過安檢部份要如何辦,但得到訊息不是很明確但知道會不易過關且辦理手續很繁雜,要不找人代辦,要不就是加盟,若是要加盟加盟金又不便宜,請人代辦費用也不低,算來算去還是賺店租穩定又實在,也不用煩惱這麼多事。

編號:5785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用這招搞短期教學未立案

如果你的課上得都是短期的才藝班,
其實也可以這樣規避申請補習班,也不用管消安建安等等
你依然可以公開招生,5人以上也沒差,
只要設法讓你的上課地點,不要有固定教室就好了
你可以這一梯次租商辦的會議中心, 下個梯次租社區會議廳或學校教室等等
換來換去就好了..
行銷管道用,利用Blog經營...
給你一點參考..我都是用這招搞電腦課教學...

 

編號:5784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小型安親班或家教班到底要不要申請立案?

只要有對外招生且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法規上規定一定要立案,否則就屬於無照補習班,重點來了,如果沒有人去檢舉你,你不會有事,因為教育單位根本沒有那麼多的人力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對你這種幾年後會不會存在的補習班,花上人力時間,太不值得,但如果被人檢舉,教育局有公文須回文所以一定會按規定來查,查到的話,就屬違法未立案,但第一次往往都是先勸導,下次如沒改善才會開單,我開畫室十年來也是因為被檢舉才去立案的,之前未立案開了七年都沒事,教育單位給了我三個月的改善期,到時覆查至少要拿出正在申請立案即可,看懂了嗎?到時再去立案就好了。

註(1):
如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以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依此規則解釋五人以下並非補習班,且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定五人以下,故五人以下這是一個灰色模糊地帶,可不用立案但並不代表被人檢舉會無事。但如不是在北市,而是在其他縣市政府規定多少會有所不同,你就直接問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單位即知相關規定。
註(2):

台北市補習班設立(補習班立案)

申請人應備證件一、申請籌設
(一)已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為「短期補習班」用途者
處理期限:7日
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班舍建築物核准做作補習班使用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及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

(二)未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且班舍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
處理期限:2個月(建築管理處12日、消防局12日)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附文件及擬變更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各3份。
(註:土地分區使用證明、建築改良物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執照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等資料,屬臺北市轄區者得免檢附。)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二、申請立案
處理期限:18日
(一)立案申請書。
(二)擬聘教職員履歷名冊。
(三)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如係租賃,應附租賃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期間須在二年以上,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該班舍須有獨立之門牌號碼)。
(四)財產目錄。
(五)設立(代表)人相片二吋2張(法人附設免附)。

編號:5783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差異

 

我在家裡有教學生學英文,有人向教育局檢舉我沒立案,教育局因此派人來照相蒐證,我完全沒有對外招生的廣告行為,也不想開補習班,有人跟我說如此就不用申請補習班(開家教班)就不違法了,到底家教班和補習班在認定上有何差別?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是有所差異,如開班地點是在台北市為例,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如有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即屬補習班行為,依法就要申請補習班立案,且補習班是不得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申請立案。換句話說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下,就可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並無違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定,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上,則要成立補習班才不違法,這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認定標準,當然每個地方還是要視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規定而定。

 

編號:5782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你不立案如果你的人數稍微多一點影響到已申請立案補習班的利益
同業立案補習班遲早一定會檢舉你
但經營補教業如果人數不夠多
你要光靠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學生數絕對是不夠生存的
而且如果你在三個月內無法交出明顯成績表現
學生人數不多又沒立案下
換各立場
你想家長也不會放心把學生交給你呢
到時那就算是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也會流失的

我的結論是
開補習班初期人數不多下可先不申請立案
看招生和留生情形辦事
搞不好開不過半年三個月就關門大吉
幹嘛花錢花心思在申請立案上
初期心思應放在招生上和教學成效上才對嘛

但如招生和留生學生數看漲
建議你盡快申請立案
不然被同業檢舉是早晚的事

編號:5781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

補教業如要長久經營就必須合法立案,安親與補習班在立案上是不同的,個人建議申請補習班立案,因為申請短期補習班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另外若你申請補習班立案,除6歲下幼童不能收以外,其他如才藝補習班、課輔班都可合法設立,對自身、家長與學生而言,也可享有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通過後,可附設(安親)課輔班,及合法經營才藝班課程(英數文理各式各樣才藝班) ,安親業務除課業輔導外,一般安親課輔班都還會提供午餐與點心,在管理上相對會較麻煩許多.

市場定位如鎖定美語部分,業者須強化短期補習班教學美語的特色與美語環境的氣氛,另外還要留意一現象,現在經營兒童補教業,若沒有經營安親班,一般而言會造成學生流失或招生困難度提高的經營困境.

 

編號:5780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如果只是學校老師招班上學生補習上課而沒有對外招生行為
或是外面扛棒(招牌)都沒有或規模很小的小補習家教班(鄰居學生們互相介紹過來)
短時間內應不會招人眼紅
那不立案混過去的機會很大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那就不太有人會無聊到去檢舉你這小家教班(除非你得罪人)但如果你高高掛起一大型招牌招生動作頻頻
那就要隨時要有心理準備
被同業檢舉的機會可是不低
且通常他們檢舉你會挑寒暑假前或是學期初這段招生季
讓你因違法無法招生
只是你若不想現在未來都低調招生勸你還是趕緊先去立案吧

編號:5779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等同於變相增設教室,(就算是合法增設教室還是應經各主管機關核准,通過師資、消防、建築物公共安全等審核後才能增設教室),因此主管機關是不會同意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然若同一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補習班者,得另使用分班名稱申請設立,補習班分班設立之程序與補習班設立之程序同,分班名稱應以原補習班為名,並標示為分班。就像一般加盟補教業的作法,相同之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班名冠以連鎖加盟或分班之名稱字樣。

 

 

編號:5784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小型安親班或家教班到底要不要申請立案?

只要有對外招生且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法規上規定一定要立案,否則就屬於無照補習班,重點來了,如果沒有人去檢舉你,你不會有事,因為教育單位根本沒有那麼多的人力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對你這種幾年後會不會存在的補習班,花上人力時間,太不值得,但如果被人檢舉,教育局有公文須回文所以一定會按規定來查,查到的話,就屬違法未立案,但第一次往往都是先勸導,下次如沒改善才會開單,我開畫室十年來也是因為被檢舉才去立案的,之前未立案開了七年都沒事,教育單位給了我三個月的改善期,到時覆查至少要拿出正在申請立案即可,看懂了嗎?到時再去立案就好了。

註(1):
如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以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依此規則解釋五人以下並非補習班,且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定五人以下,故五人以下這是一個灰色模糊地帶,可不用立案但並不代表被人檢舉會無事。但如不是在北市,而是在其他縣市政府規定多少會有所不同,你就直接問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單位即知相關規定。
註(2):

台北市補習班設立(補習班立案)

申請人應備證件一、申請籌設
(一)已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為「短期補習班」用途者
處理期限:7日
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班舍建築物核准做作補習班使用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及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

(二)未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且班舍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
處理期限:2個月(建築管理處12日、消防局12日)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附文件及擬變更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各3份。
(註:土地分區使用證明、建築改良物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執照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等資料,屬臺北市轄區者得免檢附。)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二、申請立案
處理期限:18日
(一)立案申請書。
(二)擬聘教職員履歷名冊。
(三)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如係租賃,應附租賃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期間須在二年以上,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該班舍須有獨立之門牌號碼)。
(四)財產目錄。
(五)設立(代表)人相片二吋2張(法人附設免附)。

編號:5783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差異

 

我在家裡有教學生學英文,有人向教育局檢舉我沒立案,教育局因此派人來照相蒐證,我完全沒有對外招生的廣告行為,也不想開補習班,有人跟我說如此就不用申請補習班(開家教班)就不違法了,到底家教班和補習班在認定上有何差別?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是有所差異,如開班地點是在台北市為例,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如有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即屬補習班行為,依法就要申請補習班立案,且補習班是不得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申請立案。換句話說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下,就可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並無違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定,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上,則要成立補習班才不違法,這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認定標準,當然每個地方還是要視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規定而定。

 

編號:5782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你不立案如果你的人數稍微多一點影響到已申請立案補習班的利益
同業立案補習班遲早一定會檢舉你
但經營補教業如果人數不夠多
你要光靠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學生數絕對是不夠生存的
而且如果你在三個月內無法交出明顯成績表現
學生人數不多又沒立案下
換各立場
你想家長也不會放心把學生交給你呢
到時那就算是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也會流失的

我的結論是
開補習班初期人數不多下可先不申請立案
看招生和留生情形辦事
搞不好開不過半年三個月就關門大吉
幹嘛花錢花心思在申請立案上
初期心思應放在招生上和教學成效上才對嘛

但如招生和留生學生數看漲
建議你盡快申請立案
不然被同業檢舉是早晚的事

編號:5781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

補教業如要長久經營就必須合法立案,安親與補習班在立案上是不同的,個人建議申請補習班立案,因為申請短期補習班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另外若你申請補習班立案,除6歲下幼童不能收以外,其他如才藝補習班、課輔班都可合法設立,對自身、家長與學生而言,也可享有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通過後,可附設(安親)課輔班,及合法經營才藝班課程(英數文理各式各樣才藝班) ,安親業務除課業輔導外,一般安親課輔班都還會提供午餐與點心,在管理上相對會較麻煩許多.

市場定位如鎖定美語部分,業者須強化短期補習班教學美語的特色與美語環境的氣氛,另外還要留意一現象,現在經營兒童補教業,若沒有經營安親班,一般而言會造成學生流失或招生困難度提高的經營困境.

 

編號:5780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如果只是學校老師招班上學生補習上課而沒有對外招生行為
或是外面扛棒(招牌)都沒有或規模很小的小補習家教班(鄰居學生們互相介紹過來)
短時間內應不會招人眼紅
那不立案混過去的機會很大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那就不太有人會無聊到去檢舉你這小家教班(除非你得罪人)但如果你高高掛起一大型招牌招生動作頻頻
那就要隨時要有心理準備
被同業檢舉的機會可是不低
且通常他們檢舉你會挑寒暑假前或是學期初這段招生季
讓你因違法無法招生
只是你若不想現在未來都低調招生勸你還是趕緊先去立案吧

編號:5779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等同於變相增設教室,(就算是合法增設教室還是應經各主管機關核准,通過師資、消防、建築物公共安全等審核後才能增設教室),因此主管機關是不會同意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然若同一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補習班者,得另使用分班名稱申請設立,補習班分班設立之程序與補習班設立之程序同,分班名稱應以原補習班為名,並標示為分班。就像一般加盟補教業的作法,相同之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班名冠以連鎖加盟或分班之名稱字樣。

 

 

編號:5784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小型安親班或家教班到底要不要申請立案?

只要有對外招生且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法規上規定一定要立案,否則就屬於無照補習班,重點來了,如果沒有人去檢舉你,你不會有事,因為教育單位根本沒有那麼多的人力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對你這種幾年後會不會存在的補習班,花上人力時間,太不值得,但如果被人檢舉,教育局有公文須回文所以一定會按規定來查,查到的話,就屬違法未立案,但第一次往往都是先勸導,下次如沒改善才會開單,我開畫室十年來也是因為被檢舉才去立案的,之前未立案開了七年都沒事,教育單位給了我三個月的改善期,到時覆查至少要拿出正在申請立案即可,看懂了嗎?到時再去立案就好了。

註(1):
如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以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依此規則解釋五人以下並非補習班,且目前尚無相關法令規定五人以下,故五人以下這是一個灰色模糊地帶,可不用立案但並不代表被人檢舉會無事。但如不是在北市,而是在其他縣市政府規定多少會有所不同,你就直接問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單位即知相關規定。
註(2):

台北市補習班設立(補習班立案)

申請人應備證件一、申請籌設
(一)已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為「短期補習班」用途者
處理期限:7日
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班舍建築物核准做作補習班使用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及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

(二)未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且班舍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
處理期限:2個月(建築管理處12日、消防局12日)申請人擬具設班計畫書及有關表件。
班址及班舍位置圖。
教學科目表。
教學課程進度表。
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其他無前科證明。
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附文件及擬變更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各3份。
(註:土地分區使用證明、建築改良物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執照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等資料,屬臺北市轄區者得免檢附。)
組織規程及學則。
共同設立人名冊。二、申請立案
處理期限:18日
(一)立案申請書。
(二)擬聘教職員履歷名冊。
(三)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如係租賃,應附租賃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期間須在二年以上,且租賃契約應經公證或認證,該班舍須有獨立之門牌號碼)。
(四)財產目錄。
(五)設立(代表)人相片二吋2張(法人附設免附)。

編號:5783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差異

 

我在家裡有教學生學英文,有人向教育局檢舉我沒立案,教育局因此派人來照相蒐證,我完全沒有對外招生的廣告行為,也不想開補習班,有人跟我說如此就不用申請補習班(開家教班)就不違法了,到底家教班和補習班在認定上有何差別?

補習班和才藝班、家教班在立案認定上是有所差異,如開班地點是在台北市為例,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如有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達五人以上即屬補習班行為,依法就要申請補習班立案,且補習班是不得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申請立案。換句話說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下,就可以才藝班、家教班、課輔班或×××中心為班名,並無違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定,學生人數若是在五人以上,則要成立補習班才不違法,這是臺北市短期補習班認定標準,當然每個地方還是要視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規定而定。

 

編號:5782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按規定招生人數不論多少都要申請立案
你不立案如果你的人數稍微多一點影響到已申請立案補習班的利益
同業立案補習班遲早一定會檢舉你
但經營補教業如果人數不夠多
你要光靠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學生數絕對是不夠生存的
而且如果你在三個月內無法交出明顯成績表現
學生人數不多又沒立案下
換各立場
你想家長也不會放心把學生交給你呢
到時那就算是自己鄰居親戚朋友的小孩
也會流失的

我的結論是
開補習班初期人數不多下可先不申請立案
看招生和留生情形辦事
搞不好開不過半年三個月就關門大吉
幹嘛花錢花心思在申請立案上
初期心思應放在招生上和教學成效上才對嘛

但如招生和留生學生數看漲
建議你盡快申請立案
不然被同業檢舉是早晚的事

編號:5781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

補教業如要長久經營就必須合法立案,安親與補習班在立案上是不同的,個人建議申請補習班立案,因為申請短期補習班條件規範較安親班鬆很多,另外若你申請補習班立案,除6歲下幼童不能收以外,其他如才藝補習班、課輔班都可合法設立,對自身、家長與學生而言,也可享有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申請短期補習班立案通過後,可附設(安親)課輔班,及合法經營才藝班課程(英數文理各式各樣才藝班) ,安親業務除課業輔導外,一般安親課輔班都還會提供午餐與點心,在管理上相對會較麻煩許多.

市場定位如鎖定美語部分,業者須強化短期補習班教學美語的特色與美語環境的氣氛,另外還要留意一現象,現在經營兒童補教業,若沒有經營安親班,一般而言會造成學生流失或招生困難度提高的經營困境.

 

編號:5780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如果只是學校老師招班上學生補習上課而沒有對外招生行為
或是外面扛棒(招牌)都沒有或規模很小的小補習家教班(鄰居學生們互相介紹過來)
短時間內應不會招人眼紅
那不立案混過去的機會很大
沒立案就低調一些
那就不太有人會無聊到去檢舉你這小家教班(除非你得罪人)但如果你高高掛起一大型招牌招生動作頻頻
那就要隨時要有心理準備
被同業檢舉的機會可是不低
且通常他們檢舉你會挑寒暑假前或是學期初這段招生季
讓你因違法無法招生
只是你若不想現在未來都低調招生勸你還是趕緊先去立案吧

編號:5779 回應主題:補習班籌設立案實務經驗談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同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等同於變相增設教室,(就算是合法增設教室還是應經各主管機關核准,通過師資、消防、建築物公共安全等審核後才能增設教室),因此主管機關是不會同意二間補習班以上要共用同一個補習班招牌名稱。

然若同一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補習班者,得另使用分班名稱申請設立,補習班分班設立之程序與補習班設立之程序同,分班名稱應以原補習班為名,並標示為分班。就像一般加盟補教業的作法,相同之設立人或經商標授權使用設立,班名冠以連鎖加盟或分班之名稱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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